各參保單位:
按照工作安排, 根據《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全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等事宜的通知》(吉醫保聯〔2022〕2號)(以下簡稱2號文件)規定,現就2022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四平市(含梨樹縣、伊通縣、雙遼市)所有參保單位。
二、申報內容
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為職工上年應發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按照《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2022年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以2021年度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為標準進行申報(即職工收入總額全部項目,包括年度第13個月工資、補貼、調資年度補發工資等部分)。按照2號文件規定,如職工工資低于下限,系統將自動執行下限標準3602.85元,如職工工資高于上限,將執行上限標準18014.25元。
退休人員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實發金額申報。
三、申報時間及執行周期
2022年度參保單位及個人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開始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按照2號文件規定繳費基數執行周期為當年4月至次年3月(費款所屬期),當年1-3月(費款所屬期)仍執行上一年度繳費基數,無需補繳差額醫保費用。
四、申報方式
2022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為主、線下申報為輔,網上、線下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申報
1、下載填報
登錄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官方網站進行繳費基數申報
(http://ybfw.ybj.jl.gov.cn),進入單位網廳,點擊“職工工資批量申報”模塊,下載模板并填報職工基數(具體操作方法詳見《2022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網上填報操作說明》附件1)。各參保單位按新的工資基數對模板中“申報工資”項的數據進行填報,并只能對模板中的“申報工資”項進行填報。其中: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無需填報繳費基數,全省統一采用省社保部門提供的養老金作為退休基數,并已提前維護到模板中的申報工資項,企業單位在申報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時,要自行核對并確認退休人員繳費基數,如核對有誤,可在申報后單獨申請基數變更。企業退休人員申報工資及其它選項不能做修改;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正常申報。
2、材料上傳
職工繳費基數上傳功能將于3月5日后正式開放,參保單位進入“單位網廳”,點擊“批量工資申報”,導入已填報的模板數據。同時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附件2)內容填寫完整后加蓋單位公章以PDF格式上傳至ybjzjb3232856@163.com郵箱。
3、數據審核
參保單位在網上填報數據并上傳材料后,我們將在5個工作日內對單位上傳申報的繳費基數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單位即可按新基數核定4月份繳費通知單并繳納醫保費。
(二)線下申報
1、針對無法注冊醫保網廳的參保單位,可自備2022年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以2021年度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為標準進行申報(即職工收入總額全部項目,包括年度第13個月工資、補貼、調資年度補發U盤,到政務大廳醫保窗口下載模板填報繳費基數,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一并申報。
2、所需材料
參保單位需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附件2)內容填寫完整后加蓋單位公章,交至醫保窗口。
(三)材料備查
參保單位需準備《2022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明細表》、編制手冊、人員名冊或能證明確屬該單位職工的相關手續(如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核定表、人員調動表、報稅登記表等)、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發放表(12月份)、2022年1月財政統發工資表、退休人員退休金發放表(12月份)、2021年度第13月工資發放表、工資臺帳、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以及《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附件2),將相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自行保存,申報期結束后,我們將對參保單位申報的基數情況進行抽檢復核,對少報、瞞報、漏報繳費基數的單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補繳應繳的醫療保險費及滯納金。
五、其他
(一)按時完成基數申報工作。為保障參保人員待遇,參保單位應及時申報2022年度單位及職工繳費基數,對逾期未辦理申報的單位,因繳費基數無法確認,不能核定4月份繳費通知單并繳費,從次月起將暫停其職工的醫療保險待遇(即封鎖統籌醫療待遇)。
(二)積極接受群眾監督。各參保單位申報繳費基數后,必須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和單位的繳費情況,接受職工監督。同時,廣大參保職工在監督過程中如發現所在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不實,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將對反應的基數申報情況進行核查。
基金征繳部電話:0434-3232856
稽核部電話:0434-3225995
四平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